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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條文已於98.11.20開始生效,未來施用或持有第3、4級毒品,最高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罰金,趕快來下載宣導桌布(http://www.moj.gov.tw/mp001.html),好時時提醒自己遠離毒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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